何為正義,眾說紛紜。但是正義確實客觀存在的,起碼從意識層面是可感的。基於客觀主義,本攤從外觀主義的角度,把握正義。
正義,是人類社會一個永恆的話題。
正義觀念的歷史#
歷史上,拉丁語中 "正義”(Justice)一詞得名於古羅馬正義女神禹斯提提亞(Justitia)。柏拉圖將正義看作一種總體的德性;亞里士多德劃分正義為分配正義與矯正爭議,並稱 “公平乃成比例者”;托馬斯・阿奎那把正義定義為一種習慣;霍布斯認為只有在確定的秩序下才有正義;邊沁主張正義的標準應建立在 “功利" 的基礎上;龐德認為,正義意味著一種使大家儘可能地在最少阻礙和浪費的條件下得到滿足的體制;羅爾斯的體制正義論認為正義首先要堅持最大平等自由原則,在此基礎上,差別對待弱勢的群體……
客觀主義下的正義#
何為正義,眾說紛紜。但是正義確實客觀存在的,起碼從意識層面是可感的。基於客觀主義,本攤從外觀主義的角度,把握正義。與馬克思主義物質決定意識不同,客觀主義並不積極區分物質意識,而是從物質角度認識問題。在客觀主義看來,意識也是物質的。區分物質意識,是不必要的。作為一種觀念,正義絕不僅僅存在於觀念之中,或者說,托舉正義的物質基礎是什麼?
正義是不必然達到的應然#
我們可以說正義是神的規則,但正義是通過人去施加影響的。美國獨立宣言聲稱,所有人生而平等。這種平等並不是在《解放黑奴宣言》之前就沒有的。只是這種權利因為各種矛盾的發展獲得了實現。我們可以說這是黑人鬥爭的結果,也可以說南北戰爭北方所代表的資產階級的勝利,或者可以說是戰爭戰術上的機緣巧合。
因果關係是客觀存在的,許多原因促成同一件事情,即使是一隻蝴蝶,也不應該忽視它在因果中的力的大小。或者用量化的手段去評價。這些都已經不重要,因為黑人已經得到了解放。正義得到了實現。
我不喜歡從精神上把握,因為把握不了,所以我從物質外觀上把握正義。任何正義都是要通過或蘊含在事物的外在才能發揮作用。那么正義無非是通過人,環境,等等因素以及我不能理解的東西。
換句話說,一個沒有實現可能的正義不是正義。因為前述這些外觀因素根本滿足不了。所以我理解的正義必須可以實現,但又不必然實現。
正義是客觀的、不斷變化的、不絕對確定的一種東西#
正義並不是一個隨心所欲的規則。如果黑人要求獲得白人之上的地位,並不現實。正義也不是一個永恆不變的規則,就像猩球崛起一樣,動物也會擺脫客體的身份。正義也並非是絕對的,運氣也是實力的一部分,就像薛定諤的貓一樣,難以把握或者本身是一種規律。
因此,我們可以取前者的反面,正義是客觀的、不斷變化的、不絕對確定的一種東西。
正義長期不變的物質基礎:駁斥相對主義的評價#
變化並不等於相對主義,這和我理解道德一樣。
所謂相對主義,便是懷疑一切。具體來說就是否認正義的存在。
本攤判斷正義是從外觀主義的角度,移除主客觀之間的相對獨立性,看正義的物質基礎。
正義觀念存在於每一個人的心中,該觀念基於群體可替代成員之間所形成的一種均勢。所以,人類群體性不變,正義也相對不變。
正義存在的廣泛性#
正義存在於人類社會的不同政體中#
極權社會在我看來也有正義,民主社會也有。
羅爾斯在解決正義問題,而我只是表達我認為的正義是什麼。正義不是由相信決定的,但是相信和正義有關。既然正義是一個確實存在的東西,那在極權社會也是存在的。
對於一個像人類社會這樣的群體來說,只要人類個體之間彼此還是可替代的,那麼人類的正義就不會消滅。因為,我認為這是群體力量的一種平衡的產物。但是,我認為的正義既存在於部落,也存在與大都市,變化的是群體的規模與進化程度,這是我認為可能影響正義的因素。
我是從外觀理解世界的,我也只能從外觀來推演表象。
正義不僅存在於人類社會中#
正義不僅僅是人与人之間。案板上的豬是絕對不會像人尋求正義的,但是在準備殺豬的時候,豬會用衝撞來抵抗抓捕。豬是人的客體,但正因為豬的抗拒讓世界產生了變化。人在捉豬時可能會感覺麻煩所以放棄,可能會聽到哭嚎的聲音心生憐憫。這種影響可能不會讓我們放棄吃它,但絕對會給豬一個痛快。
正義是群體存在的原則#
功利主義似乎是一個略顯粗俗的名詞。但本攤的底層邏輯之一是功利主義。
以正義為例,群體產生正義所要達到的效果是什麼?
是讓人沉浸在追求正義的感覺之中,還是為正義鬥爭的浩然?毫無疑問,正義對個體具有價值。在正義的價值光暈中,無數英雄競折腰。尤其是前景不明,江河日下的現在,正義感是讓我們持續鬥爭的支柱。
但,更重要的是群體層面的正義,外觀層面的正義。正義是利益在群體中分配的一種原則,這種原則由群體產生,受制於個體與群體的關係,也即個體的可替代性。
只要冠以群體之名,正義必然出現。當正義消失之時,群體就不復存在。對群體來說,實現其最大发展的形式就是群體形式。可能大家認為這是放屁,啥都沒說。但實際上,群體形式潛藏著正義的來源。既然是群體,就必然想要維持群體形式,並不斷趨近於群體的最高形態,也即正義。
什麼是功利主義?何種認知就會有何種利益,何種利益就會有何種功利,所以功利主義是一種普適的評價方法。但不能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如果說必須用一套觀念來充實功利主義,那只能是生存契約論。
正義就是群體存在所必須遵守的原則,而這一原則進入個體就是正義。
功利主義的正義,就是群體維持群體,也即群體生存所必需遵守的原則。正因個體與群體關係的相對穩固,正義在群體內進一步構建為群體的繁榮、效率、發達、機會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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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小結#
正義釋義#
所以,正義是一種趨勢,讓所有事物得到它應得之物的趨勢。這種趨勢並不意味著已然的結果,而是隨著物質力量對比的變化而變化。正義並不只存在於人類之中,而是存在於所有能對客觀世界產生影響的事物之中。
正義的物質載體#
盖尤斯在《法學階梯》開宗明義地指出:“正義是給予每個人他應得的部分的這種堅定而恆久的願望”。
JUSTICE is the constant and perpetual wish to render every one his due.—— link
本攤的正義觀就與此種觀點類似。最核心的一句,便是 “應得的”。而這種應得,也是由由物質相互作用產生。
正義應得利益的界定 —— 主體的實際權力#
正義是給與主體應得的利益,這種應得是由於主體的實際權力而定。
比如,一個人受到不公正待遇,他可以通過輿論,還有司法來爭取權利,還有自身的武力…… 至於司法輿論是否屬於個人權力?
不要輕易否定一個觀念中的概念,應該區分看待個人權力的效力範圍。人可以直接控制胳膊去打人,但是殘疾人不行;飛行員可以控制飛機去轟炸,但是對機械一竅不通的人,即使有飛機也不行;領袖可以發動戰爭,但是人類有幾個人可以決定發動戰爭?小孩的悲慘更容易感動大眾,大人相比於小孩卻更不容易。
所以君子生非異也,一切都是客觀主義。所以個人權力是一個有層次而又客觀的概念。
至於如何作用,判斷應得的標準是什麼,冒失來說是彼此的力量對比,“弱肉強食”。但詳細的說還包含許多已知和未知的因素。這個可以再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