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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權力

朱迪思斬首霍洛費尼斯,卡拉瓦喬,描繪年輕猶太寡婦朱迪思斬首亞述將軍霍洛費尼斯以拯救她的人民的戲劇性時刻。構圖中明暗對比鮮明,殘酷的暴力行為凝固在時間中。卡拉瓦喬的明暗對比手法強調了場景的情感強度,突顯了朱迪思的決心和行為的恐怖。這幅畫是卡拉瓦喬現實主義風格的傑出範例,展現了他通過光影傳達力量和戲劇性的能力。

我們認為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所有人都是平等創造的,他們由創造者賦予某些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獨立宣言

1863 年 7 月 18 日,庫爾茲和艾莉森的《攻佔瓦格納堡》,1890 年,圖片由國會圖書館提供 (LC-DIG-pga-01949)

個體權力初現#

傳統的 “權利” 與 “權力”#

生活中,人們常常會誤用 “權利” 和 “權力”,往往忽視了 “權利” 一詞的價值,誤會了 “權力” 的強大。如果從西方文字去解釋二者,就更容易理解。

“權利”,英文 “rights”,來自於古英語 “riht”,意思是 “正義” 或 “正確”。這個詞的詞源可以追溯到日耳曼語詞根 “rehtaz”,同樣意指 “正義” 或 “正確”。

“權力”,“power” 來自於拉丁語 “potentia”,意思是 “力量” 或 “能力”。這個詞進一步追溯到拉丁語動詞 “posse”,意思是 “能夠” 或 “有能力”。

簡單來說,“權利” 強調正義,“權力” 強調力量。你侵犯我的權利,因為權利是正義的所以才可以被侵犯。你不能侵犯我的 “權力”,因為如果我有權力,權利沒有足夠的力量與之對抗。並非權利沒有力量,而是權力本就是由眾多權利集中而來,奴隸主的權力,來源於奴隸的權利。

客觀主義下的 “權利”#

但是我並不喜歡這種 “權利” 與 “權力” 的劃分。西方 “天賦人權” 固然好,但對於長期接受 “馬克思主義” 熏陶的我,剛開始覺得 “權利” 的光暈甚好,隨後就否定了。

如果我是信仰上帝的,那麼我自然可以說 “天賦人權”,然後理直氣壯的對那些不正義的行為口誅筆伐。這樣反而更加簡單有力。因為大家信仰權利的存在,那麼權利就是存在;因為大家信仰正義的存在,正義就是存在的。

我們認為” 是真理,人民相信社會契約論,這就會讓所有人自覺接受自然法的調整。人們通過法來解決政治問題,就會增強法律的權威。也就是說相信社會契約論本身就會促成一個社會契約的社會。這是馬克思主義者所不能評價的。——《刺破社會契約論的幻想

但問題是,我並不信仰。我不相信,權利是 “天賦的”、“不言而喻的”。在這個客觀世界中,沒有任何規則可以超越這個世界本身的規則,這就是客觀主義,這是我所信仰的。

耶穌升天,約翰・辛格頓・科普利 (1775)

從 “權利” 到 “權力”#

那麼如何解釋權利?其實在《何為正義》中,本攤已經解釋了正義,而權利即正義。

所以,正義是一種趨勢,讓所有事物得到它應得之物的趨勢。這種趨勢並不意味著已然的結果,而是隨著物質力量對比的變化而變化。正義並不只存在於人類之中,而是存在於所有能對客觀世界產生影響的事物之中。《何為正義

正義所依賴的物質基礎,就是權利力量的來源。而涤除 “權利” 的 “正確” 之後,權利也就變成了一種沒有任何價值判斷的 “權力”。這就是權利的新生。唯力是圖。但涤除的 “正確” 並沒有被丟棄,而是被揭開面紗,成為力的來源。

至此,本攤的權利已經轉化為權力,而好笑的地方是,我之前一直糾正別人 “權利” 的寫法。不過入鄉隨俗,我不喜歡從 “right” 來思考問題,而是從 “power” 來思考,這無可厚非。對於想從 “right” 思考的,並行不悖。

個體權力的定義#

那一個人的 “權力” 究竟是什麼樣的?

個體權力更為 “實”#

如果說,法律、道德、各種規範上規定的權力是 “名”,個體權力則是更為 “實” 的一個概念。它不在乎所謂人權上的 “自由權利”,也不在乎民主制度下的 “合法權利”,更不介意獨裁專制 “國家暴力”…… 它所在乎的只是萬事萬物實際力量的變化與對比。

個體權力無時無刻不在變動#

雨、蒸汽與速度 – 大西部鐵路

個體的權力無時無刻不在變動,身處於物質世界之中,不由自主地隨俗沉浮。“權利” 即正義,即個體理應享有的利益。只是 “權利” 的銀行時常休息,正義女神的光輝也時隱時現。但 “個體權力” 是一個更為狹窄的概念,它從不透支,也不拖欠;它就像下一代的數字貨幣,即刻到账;它就像萬有引力那樣,隨時向宇宙中的一切施加影響。

個體權力是純粹的力量#

我曾回覆 “相對主義” 的指摘。正義一直在變動,沒有永恆,還算什麼正義?我回答,人之所以享有正義,是因為有享有正義的資格。動物也享有正義,但只享有動物的正義。個體之所以能夠享受群體的正義,是因為個體之間的可替代性。而可替代只是一種可能性,在更多的時候,並不能轉化為現實,所以正義往往會上下浮動。這種實際的狀態,就是個體權力的表現。

在鐵鑄廠鑄造:來自 Fra Burmeister og Wain 的鐵鑄廠,1885 年,彼得・塞維林・克羅耶

相比於群體之內的正義,“個體權力” 則是更加微觀而且基礎的概念。它既可以是個體的權力,也可以是群體的權力;它既可以是豬的權力,也可以是人的權力;它既可以是生命的權力,也可以是非生命的權力。個體權力就是純粹的力量。

個體權力的來源#

在《論創造》,我曾說 “造無創”,世界上並沒有什麼東西是被創造出來的。

就如同勞動創造價值一樣,勞動的原料不是你的,勞動的過程也只是你遵循一定規律做出來的,所以沒有什麼新的東西。

接著,我說,所謂獨創性是一個價值層面的事情,而不是本體層面的。

個體權力也一樣,它只是一種力。與意志無關,權力是客觀的。沒有任何人可以創造權力,也沒有任何人可以湮沒權力。大權在握者,並不是權力的主人,也不是權力的奴僕,他只是權力冰冷的一部分。權力不會介意誰爬上她的身軀,因為這只是她自己的手在身體上拂動。

土耳其與奧地利的戰爭 1716

所有人,所有生命,所有物質,都是權力的一場遊戲。並沒有權力的弄潮兒,只有權力本身。

凡是客觀,即有權力,只有超客觀沒有權力。

我們是客觀,我們就是權力。正因為我們是權力,所以才會受制於權力。囿於現代奴隸制的鎖鏈,死於屠夫的刀下。我們就是權力,我們就是權力的來源。

文森特・梵高,羅納河上的星空

星辰是客觀,星辰也是權力。恆星在運動之中,一次太陽風暴,可能損傷無窮設備。灑落地球的陽光稍有變化,地球就會截然不同。一粒微塵亦是如此,力無大小,更無意義。只是相對而言,只是價值層面的評價而已。

個體權力的層次#

權力的變化和能量的變化沒有任何區別,只不過權力以更加巧妙的方式影響能量的變化。

身體即權力#

在生命之初,都是柔弱的、渺小的。隨著能量的攝入,對其他生命的掠奪,生命的身軀一點點增大,成熟。從而獲得了強大的能量。所以,體型越大,權力越大。猛獁象、恐龍、各種大型獵食動物…… 當然,“天下武功,唯快不破”。質量和速度密不可分。

在索姆河附近的毛象,AMNH 壁畫。

智能即權力#

在進化的道路上,身體上的強大,雖然可以輕易實現對其他生命的支配,但是身體強度的提升是有限度的。

在這個時候,智能開始了它的進化。從認識的複雜程度和大腦的複雜程度兩方面入手,智能洞悉世界的能力,前所未有的提高。

米開朗基羅 - 亞當的創造

他們突然發現,雖然自己不能正面戰勝一個大型獵食動物,但是通過一些陷阱、技巧、戰術,自己可以殺死一個可以輕易擊敗自己的生物。

天時、地利、人和,這世界有如此多的力量可以利用。只要掌握了規律,就可以利用它們,達到自己的目標,這難道不是最大權力?

權力,作為一種力量並沒有創造。它作為力量的一部分在世界中運動。恰如創造,從本體層面 “造無創”,只是從價值層面被稱讚為 “創造” 而已。同樣,從本體層面,權力只是單純的 “力量”,只是在價值層面被稱為 “權力” 而已。也即,我們利用自身的力量影響世界的力量,對世界是微不足道的,只不過對我們來說巨大而已。

群體即權力#

不過一個人的力量與聰明才智是有限的,群體的力量是巨大的,近乎無限的。

一隻螞蟻固然弱小,但是一個螞蟻群是可怕的。群體的結構模式是有戰勝任何敵人的可能的。因為只要數量足夠,沒有任何存在可以抵擋群體的吞噬。而 [[結群]] 的代價就是個體權力的轉移,整個群體都要服從群體所形成的具有強制力的規則…… 群體也正是借助這些讓群體成為群體。

對於動物、昆蟲具體的結群方式,很有研究的必要。但從各種紀錄片中,我們不難發現,小群體中,武力的高低決定了很多東西。它們往往是通過自身的力量來壓制成員,以此獲得個人權力的讓渡,從而結群。

獵豹 (1861-1867)

人類依然如此。群體層面權力的本質就是力量的集中,效果就是眾人拾柴火焰高,手段就是通過各種規範、暴力博弈使得個體服從。當然,集權的方式多種多樣,無論民主還是獨裁,都是集權,只是方式不同。“民強國弱” 並非空談,只是民主的規則更加穩定。不過不同往往是最重要的。

2024 年,世界人口已經超過 80 億。如此龐大的種群規模,是一般哺乳動物所不能比的。如何實現更大群體,是下一階段人類面臨的抉擇。何種文明所代表的結群模式能夠脫穎而出,將決定人類群體能否積聚更加龐大的力量。

生命即權力#

上文,我曾說,“凡是客觀,即有權力。” 但真正有意義的是生命的權力。這個客觀世界是否是一個生命?我們的星球是不是一個生命?群體是不是一個生命?一個細胞算不算一個生命?這些都不是輕易定論的,萬物有靈。

但我們可以肯定生命即權力。生命是客觀世界中最活躍的部分,生命的所有,都參與到這場能量的律動中來,而且發揮遠比星辰更璀璨的力量。

個體權力的實現#

在簡單探討個體權力之後,一個問題出現了。如何增加個體權力?如何獲得更多利益?或者說個體權力這個概念有什麼用?很明確的說,我並不知道。想起一個概念,到描述一個概念,到補全一個概念,哪裡是幾千字就可以想明白的?但我可以很確定,從一種更加實然的角度看權力是正確的。

以更加實然的角度看世界#

因為個體權力是純粹的力量,所以本篇並不止是探尋人類的。

只要條件滿足,人類可以稱為獵物,也可以分裂成兩個種族,也可能徹底失去自由…… 個體權力就是客觀主義在生命關係領域的具體應用。

自由引領人民

個體權力是一種能量,但這個概念本身是一種認識。這個認識可以讓我更好的了解生命關係的變化。為什麼是人養狗,而不是狗養人?為什麼貓的待遇比狗好?為什麼…… 實際上我也並不能想出很多。但每次我想到一個問題,都是從個體權力入手,儘管之前我並沒有起這個名字。

比如 “人權”、“民主”、“人民”、“自由”,這些詞當然是好的,但是他們本不該被認為是好的。無論人權、還是民主,秩序還是自由,它都需要個體權力來進行支撐。也即,這些詞彙只是個體權力的一個現象,並不是最本質的個體權力。具體可以參看走出政治黑森林。比如,人民之所以是人民,不是統治者的冊封,而是個體權力強大所造成均勢。一旦人民被忽悠放棄了、折損了個體權力,這些人就不被稱為人民,頂多是屁民。

提升個體實力自然而然卻又在一念之間#

其實,提升個體權力並不是什麼困難的事情。強身健體,是最原始的提升方法;博學多智,能夠讓我們借助外力,而致千里;結群集權,能夠讓我們獲得個人所不及的權力。至於生命即權力,只是一個後門,讓我們體會一切皆有可能,只是我們或許不是那個生命。

再比如,人由胚胎、生殖器分化的胎兒、即將出生的胎兒、能爬行的嬰兒、能說話的嬰兒、能上學的兒童、能交配的青少年、完全成熟的壯年,最終到遲暮的老年…… 個體權力都是不同的。成長,本就是提升個體權力的一種方法。

個體權力,我們每個舉動,每一個念頭,都對這個世界發生了改變,只是這種改變可能對別人來說微不足道。但個體權力就是如此迷人,只要你在變化,個體權力也在變化。

平靜的海洋是 1869 年古斯塔夫・庫爾貝的畫作。用油畫在畫布上完成,海景描繪了英吉利海峽前的諾曼底海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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