龟兔的認知因速度而迥異#
小時候聽過龜兔賽跑,認為烏龜跑過兔子這事只是偶然,略顯牽強。快就是快。但是,兔子的快、烏龜的慢固化了各自對於世界的認知。快對於兔子是平常的,但慢對於烏龜是不平常的。這種認知會導致什麼是世界的事,但可以肯定二者觀念差距之大。
什麼是人可以一以貫之的?#
我常常問自己,什麼對我是最重要的?是我可以一以貫之的?什麼是我在死亡之前依然心向往之的?這和《鋼鐵是怎樣煉成的》名句很像,但又很不像。
一個人的一生應當這樣度過:當他回首往事時,不因虛度年華而悔恨,也不因卑鄙庸俗而羞愧。這樣,在臨死的時候,他就可以說:“我的整個生命和全部精力已獻給了世界上最壯麗的事業 —— 為人類的解放而鬥爭。”
虛度年華是自然,卑鄙庸俗是常態。至於為人類的解放而鬥爭,都在個體之外。“崇高”、“偉大” 這種字眼,讓人充滿激情,陷入其中自然無比快樂,但也無法自拔。從政治黑森林中驚醒之後,回想從前,陣陣惡寒。
烏龜的方向#
曾經有人抱怨,喜歡的往往做不到。但喜歡不必做到。就像烏龜,如果他的目標是千里之外,那麼無論到達與否,他都會不捨晝夜。如果追問這是什麼?或許是正道。
馬克思主義作為當前的統治思想,對我們影響巨大。在客觀層面,其不夠外觀;在價值層面,立足於 “崇高”、“偉大”,行而不遠。人存在的根基在於個體,價值的根基也在於個體。
雖然龜兔賽跑不重要,兔子肯定能跑過烏龜,但是兔子沒有方向,沒有一以貫之的信念,沒有自己的正道。因為道路千萬條,所以兔子永遠也追不上烏龜。
烏龜的方法論#
以前好翻字典,這是我第一次接受馬太效應的方式。
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凡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
有人說,這是強者更強,弱者更弱。這只是馬太效應的一種體現。強弱,不僅可以是金錢、也可能是名聲、權力、技能……
這些東西,都是可以累積、保存的。而且其中有類似多米諾骨牌的連鎖效果。比如科技樹、產業鏈。又比如作菜。
我反思自身,確是如此,我曾嗤之以鼻的都離我而去,而我所追逐的也都紛至沓來。
龜兔賽跑也一樣,不是兔子跑不快,而是烏龜太過熱愛遠方。而恰巧,烏龜所追求的目標可以被拆解,走一步再走一步。但,如果烏龜的目標是短跑冠軍,那只有下輩子重新投胎了。
所以,愛 + 可拆解的目標 = 遠方
烏龜的無奈#
幻想與合理,這是一組永恆的矛盾。幻想的越長,合理的越少。幻想的越短,合理的越多。人們喜歡長久的幻想,但是總是被現實的邏輯驚醒。
一條通往幻想之路的捷徑就是用經驗代替邏輯,用長久的經驗來代替邏輯。或者說,用長久的時間來思索,慢慢匯聚成幻想的長篇。否則就如同睡夢中被病痛喚醒的人,口乾舌燥,怅然若失。厚積薄發,還是回到了龜兔賽跑,瞬時的高速並非人力所能及,只有用時間來換空間。
烏龜的難得#
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學是大於思的,學的時候會自然而然地思,但思考的時候卻不會自然而然的學。學習中附隨的思和專門地思存在一個最大地不同 —— 專門地思是更主動的思,它能夠引起我們對某一知識系統化的學習。
思與學的情況因人而異,本攤所面臨的問題是思大於學,所以常常會有害。那為什麼不去學呢?人無時不在接觸信息,學習也持續進行,但因為思維的固化,導致學習領域的狹窄。所以,學習變得更少了,不是信息攝入的少,而是某種信息攝入的少。
但這一切又有些牽強,因為被動思考多了,意義也就多了。強扭的瓜到最後也不得不甜。
思來想去,還是要扪心自問,自己究竟想不想學習某一知識。強烈的欲望是一切思考的動力。這又回到龜兔賽跑,又回到人的一以貫之的信念了,雖然我不試圖從心去解決問題。想學就學,不想學就不學。就像姜文說的,自己先想,想不動看看別人怎麼想的,自己再想。
變動中的安定#
本篇源於我對龜兔賽跑的長久思索。寫到最後,還是回到了人的內心。你究竟想要什麼?如果你知道自己想要什麼,那麼路在腳下,即使達不到,也永遠是個幸福的烏龜。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有一個彼岸,難道不是一件值得開心的事情嗎。不管世界如何變化,政治如何波詭雲譎,念定,心定,萬事皆定。
很多事情,不是我們不知道如何到達,只是沒有到達的必要。因為它不是必須的。而我們一直在做的事情,看似平常,卻無法割捨,構成我們人生的意義。
從外觀上看,烏龜就是朝著前方爬而已,只是朝著某一方向爬而已。
被限定的烏龜#
當然還有一種烏龜,來自我曾經讀過的一篇小文章。一個人坐在烏龜背上,拿著一個釣魚竿,上面的誘餌吸引著烏龜一直往前而不得。
儘管我吹噓烏龜有確定的方向,但還有另一種也很確定的方向。本攤認為人是可以被極大限度改造的。人性最大的特性就是可以被名利操縱。這是生存契約論的最大利用。
在任何平台上,都有那麼一種聲音,告訴你什麼是好,什麼是有用的,什麼是正確的,什麼關乎你的前途命運…… 仿佛我如果不按照他給的路徑走,便會陷入阿鼻地獄。
“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目前可以確定的就是生存,只要活著便必須吃飯喝水。而且是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的吃飯與喝水。就是滿足生存契約,我們和世界的唯一契約。
善惡同樣如此。一心催人向善,或者作惡,道理在何?或許是群體的本能吧。
其實人跟樹是一樣的,越是向往高處的陽光,它的根越要伸向黑暗的地底
否定善惡,否定各種價值,不是否定價值本身,而是把選擇權重新放在自己手中。即使沒有自由意志,也應該認真分析各種變量的利害。所以問題的關鍵是,有一群人用自己的意志來改造群體,而不是道路本身的不同。
像烏龜那樣的人生意義,有嗎?#
人究竟有沒有必須要達到的目標?就像那隻烏龜那樣?除去基本需求,似乎並沒有必須達到的目標。
一般必須達到的目標都發生在群體之中。比如,必須為社會工作,必須遵守法律。
人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貌似意義只能從群體中闡發了。與其是群體帶給人確定的目標,不如說物質生活帶給人確定的目標。群體當然是產生目標的地方,但是產生目標不止群體。
只是,一般情況,我們的意義就是群體賦予的。如果這種意義值得一以貫之,那人生便太有意義了。那,如果不依賴於群體,如何找尋目標。
還是同樣的問題,如果沒有看,我是否還會自言自語?我還會自言自語,只不過那時候會更加隨意,可寫可不寫。群體賦予的意義是有強制力的,自己賦予的意義,就像立法權審判權集於一身,做自己的法官,那就絕對的肆意。
如果意義可以自我賦予,那我們看不見任何來自黑洞的光;如果意義不能自我賦予,這是正常的情況。
既然有意義都是群體賦予的,那為什麼一定要去執行呢?即使執行又為什麼執著於具體的事情呢?所以,群體給的意義雖然真切,有強制力,但仍然缺失了一些東西。這種東西就是一種內在的附著力。是基於個體難以更改的客觀情況所自然產生的一種意義。
所以,我們仍要去向內探求意義,不過不是問我們的意識,不是問正在讀這個信息的意識,而是更為真實、穩定的一種內在。
這個回答,我還算滿意。即使自己給的目標,該壯士斷腕,也要壯士斷腕。拋棄一切規則,不是為了拋棄,而是找到真正的規則。這種過程,也不是玄學,它是一種適合自己的生存方式。
群體意義與個體意義#
曾聽一個水電工說,自己家的水管很長時間都不修,也不鋪設什麼線路,給人家幹活很勤快,給自己幹就懶了。群體給了意義。
另一種獨自釣魚,獨自單機遊戲,獨自寫作,獨自看風景,魯賓遜式的生存方式。他們自我創造的價值已經高於群體所給的價值。
金庸曾說:
小說是寫給人看的。小說的內容是人。長篇小說中似乎只有《魯賓遜漂流記》,才只寫一個人,寫他與自然之間的關係,但寫到後來,終於也出現了一個僕人 “星期五”。
誠然,人是具有智慧的物種,還有什麼能比和人在一起更有意思呢?但是人這種智能的存在並不能增添快樂,處在人群之中,才會倍感孤獨。人所表現的不是平等互通,而是命令服從。不是人讓人遠離,而是非人的東西讓人遠離。
沒有必要推崇獨自生活,只是獨自所做的事情反映出人所找到的真正價值。這種價值根植於自我,足夠有生命力,也足夠堅實。
群體指引的目標不能說不好,但一旦群體變動,人就無所適從,崩塌所有意義。也為了找到真正價值,我們必須蒙上雙眼,看看自己是否還能看見星星。剛騎自行車時,放棄平衡的那一剎那,我們就獲得了騎自行車的能力;激光點火核聚變燃料,聚變反應從此便可以獨自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