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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主義

“個體” 是我談論比較多的詞語。“個體主義” 也是本攤信奉的一個原則。所以,很有必要探討這一話題。

個體之內#

在《思維可否 ROOT?》中,本攤曾經談論過什麼 “定義著人”。社會關係定義著人,人的自然屬性定義著人,我還預留了一種 “純粹主觀”,也即靈魂之類的可能性。個體之外,大多屬於社會關係的範疇,個體之內,則屬於自然關係的範疇。

個體即主體#

“所有物皆是客體,所有人也皆是客體。只剩下一個主體,便是個人。”——《思維可否 ROOT?

在個體之內,個體即主體。這並不是一個假設,這是一個事實。

這意味著,無論是撒旦還是耶穌,兒子還是父親,大師還是流氓,對個體來說都是個客體。當然撒旦耶穌這個例子不恰當,他們或許全知全能,潛藏在人的內心裡也說不定。

Moses Shown the Promised Land

如果主體感是真實的,縱使我墜入十八層地獄,那也是我一人之事,獨自品嚐。如果主體感是不真實的,墜入地獄又有什麼值得擔心的。

可能有人會覺得把所有人當成客體很邪惡。並不。這是事實。而且所有客體和主體發生聯繫之後,他就不是客體,而是主體的一部分。這也不是臆想。因為所有信息都需要 “我” 來處理。“我” 當然知道外界都是客觀的,只是 “我” 所認識的你們不在客觀世界,而在 “我” 的腦海裡,這本身就是很客觀的一件事。

主體感#

在這個層次上,主客觀才有意義。主客觀鴻溝永遠橫亘在每一個有自我意識的智能身上。這或許是產生智能獨立於世的代價。

個體即主觀的一個客觀反映在我們小時候。我多次提到,仿佛感受不到他人的存在,世界只有我,空無一人。一切人都像演員一樣,為主體搭設。而我仿佛像神一樣,擁有偉岸的力量,因為這是我的世界。突然想起小時候很容易就會感到恐懼,這或許和強烈的自我感有關。因為世界只有我一人,所以內心沒有映像來分擔恐懼。正如小孩都喜歡抱著一個布娃娃入睡。只是為了抵抗夜的恐懼。

Children Bathing (The Hoppner Children), 1804

莎士比亞曾說,我們一出生,便為來到這群醜的舞台而哭泣。那時我們茕茕孑立。隨著一個個同齡人出現,我們以為他們同樣是我們的玩具,在打鬧中開始認識到他們和我一樣。我們開始認為彼此是可以理解的,互相玩耍,度過一段開心而無敢的時間。慢慢的,我們的主體感被各種社會境遇打壓,擁有了越來越多的現實感。

Buildings Near Body Of Water At Night

錢還是美女帥哥都變得如此真實,以至於我們完全墜入世間。為了一個個設定好的目標而奔走,被各種精神、主義所感染,安於一個個社會角色,漸臻佳境。但好景不長,人畢竟是一種智能,而智能的主體性注定孤獨。隨著社會關係的減少,欲望的降低,主體感又噴湧而來……

對各種東西的信仰,都逃不開主體感。因為在你的世界,你本就成為過神,只要協調好客觀世界與認識的關係,你將再度加冕。

Joséphine kneels before Napoléon during his coronation at Notre Dame. Behind him sits pope Pius VII.

主客觀鴻溝#

個體之內是主體,個體之外是什麼?個體向內看是主體,向外看是什麼?個體向外看到的還是主體,只不過是服從規律的主體。這時主客觀鴻溝依然存在,但我們在努力跨越。我們慢慢的找到了客觀世界的一些規律,也感受到了客觀世界對我們的獎勵與懲罰。那條主客觀鴻溝也用一種現實感所掩蓋。我們也就從主體變成了 “個體”。

At the Waterfall

本攤奉行客觀主義,而且是不必討論主觀的。原因就在於,本攤相信所謂 “主觀”,是遵循客觀規律的。

那麼規律如何連接主體與客體,然後跨越主客觀鴻溝?

首先,主客觀鴻溝是確實存在的,而且是不能跨越的,因為智能的存在就是在反映客觀世界的規律,智能程度的大小是由規律的掌握程度所反映的。智能若要存在,就必須將自己從物質世界剝離出來。此外,我們的大腦不連在一塊。

High Bridge, New York

其次,智能建立在客觀規則之上,智能的認識即客觀規律,規律是個體行走於客觀世界的硬通貨。掌握了規律,個體也就盡可能地撫拭了主客觀鴻溝的傷痕。

試想,當我們全知全能的時候,主客觀鴻溝也就沒有了意義,因為那時你已經能知曉一切。大腦如何思維,思維的痕跡,所有一切都被解構。當然全知全能的你也失去了存在的意義。你是宇宙,宇宙也是你。

俗話說,一瓶子不滿,半瓶子咣當。無知正是智能存在的原因。智慧就是那晃蕩聲。

規律的意義#

本攤也經常使用群體這一概念,個體與群體的關係種種。但凡涉及到群體的,我說這都不是我想探討的。比如,政治,比如一些社會問題。我以前經常提到。

思考這些社會性話題不是目的,其實只是個體探究世界的一種手段。——有人認為基督教是西方繁榮的根基

我知道,本攤愛談這類社會性話題,不過談這種問題本身又有什麼意義呢?現在這些社會性問題,放在百年來看、千年來看,都是毋庸置疑的。或者說都是一件再客觀不過的事情。不僅是 “我不關注政治,政治就會關注我”,而是在政治之上,有著更多東西去幹。換句話說,你關注完政治之後幹什麼?人是政治動物,但不僅僅是政治動物。

規律就在那,一輩子都掌握不完,人類滅亡前難道就能掌握完嗎?我們當然要改造世界,但這種改造是基於規律的改造。我們只能在規律允許的範圍內運用規律,我們也只能幹規律能辦到的事情

個體之外#

從個體之內走來,一切都是客體。有一些問題也就不言而喻了。

個體與個體#

你,一會看我,一會看雲。我覺得,你看我時很遠,你看雲時很近。—— 顧城《遠和近

親情、友情、愛情,都試圖打破主客觀鴻溝,實現共鳴。但孝子少、摯友少、伴侶少。其原因就在於人是一個個體,人是一個具有主體感的個體,人是一個不能打破主客觀鴻溝的孤獨之物。牽引著個體的是各種表象,而人因為無法全知全能,不能絕對相互理解。只要,表象變換,人的情感就容易變換。

The Stolen Kiss

再有,人的情感,都是主體的情感。人總想把情感的對象視為主體的一部分,但是他們卻是客體。所以,我們都是有情之人,只不過這份情只有自己知道。

若想穩固的關係,建立在穩固的利益至上是可以的。但這也就不純粹了。

所以,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這一切的原因在於,個體與個體之間,存在兩條難以跨越的鴻溝。我們若想聯通彼此,只能靠規律之橋。再單薄的規律之橋都需要物質為依托。關係穩固必然要求建立更多規律之橋,不過這種穩固並不是很多人想要的情。他們想要的情在個體之內,而個體之內除了自我,空無一物。這便是無情的人

個體與群體#

當我們從個體之內走出來的時候,其實就到了社會關係的領地。情感只是一個插曲,更為真實的是社會關係。想比如傳統以家庭為單位的情感物質紐帶,現在的個體直接與社會建立契約。我們不依賴於有情之人,只與群體建立關係,就能夠存活下來。所以個體之外,更重要的是群體。

個體與群體之情#

我們既然已從個體之內走來,也從個體間情感中走來,就更不可能走進與群體的感情之中。群體雖然存在,但卻並不可感。群體雖然存在,卻是以個人的行為體現的。去和一個抽象的群體建立情感關係,只是我們的一廂情願。但這種一廂情願卻未嘗不可。因為對群體之情是我們掌握一定規律,渴望跨越主客觀鴻溝的心態。

1933 年 3 月,希特勒對於授權法案在國會演說

但,這種情感必須冷靜對待。集體主義、社會主義的漩渦,我們已經品嚐的足夠深刻了。我們總是有一種情感,試圖寄托在群體之上,然後被某個政權裹挟,成為消耗品般的炮灰。

個體與群體的理想關係#

個體主義的對立面並不是集體主義還是社會主義。個體主義,只是本攤借用的一個詞彙。個體主義並不是和政治直接關聯的,而是我思考問題的一個起點與習慣。

個體與群體的理想關係,難道是共產主義描繪的向自由王國的跨越?並不。

人一旦進入群體,恰如被河系俘獲的微塵。在絕對的力量懸殊面前,已經不是螳臂擋車,而是渺沧海之一粟。正如此,所以被剝削是群體中的常態與必然。——人類如何走出剝削

正視個體的弱小,也正視個體即主體,既讓渡於群體,又堅持主體地位。

如果讓我構想一種生活方式,我絕對創造一個個人可以獨立生活的世界。就好比在文字的世界,我一人縱橫馳騁,這種隨心所欲又不害人的感覺,給人帶來的興奮是難以言喻的,就好比春天那種有生機的腐爛味,溫柔而又舒適,腐爛而又生機…… 那麼回到現實中,這種生活方式也必定是以無中心化為目標的。社會關係的無中心化要求個人的絕對中心化。比如,一個人就是一個銀行,一個人就是一個國家,一個人就是一個軍隊、發電站、農場、醫院、遊戲、星球、汽車…… 聽起來確實挺傻逼,但是這是一個富有希望的方向,就如同這春天帶給我的感覺。如同仗劍走天涯,如同寫著永遠沒有終點的文章,如同前往一個人的星球。—— 能夠獨自生活才是最好的生活

重回個體主義#

當今世界,正處於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傳統的分權制衡,代議民主已經發展到一個極限。任何一個國家,都可以找幾個憲法、政治學專家,搞出一個內閣制或總統制的國家。但是,制度創新實際上是一種揚湯止沸的過程。人類之所以會出現剝削,就是群體的出現。而解決一切政治問題的根本就是要重回個體主義。這種狀態就好比老子想要小國寡民,個體主義同樣追求個體,但並非脫離群體。簡單來說,個體主義要求個體的強大,並要求群體為此創造條件。人們為了避免自我毀滅而走向共同體,但是如果不能擁有走出共同體的能力,同樣會被共同體毀滅。——《淺談個體主義

個體主義小結#

本篇主要精力放在個體之內。還有很多問題沒談到,比如 “自洽”。我想自洽就是在人不可能全知全能的情況下,運用規律跨越主客觀鴻溝,實現的一種主體與客體間的自由。

Portrait of a Baby, 1880 s

對於很多人,很多質疑,由於隔著兩道鴻溝,溝通起來是 “剪不断,理還亂”。再者,即使你講明白,又有什麼意思呢?所以一些無意義的紛争真的應該避免。所謂,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我本一主體,千古又於我何加焉?只求得失寸心知。

對於 “個體之外”,很大程度是對以往的個體主義的總結。個體主義只是我認為必須立足的基點,至於怎麼做,如何去作,這是更為精密的事情,只有慢慢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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