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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关系

John Constable - The Hay Wain (1821)

生命关系的树立#

但是,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实际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

小说是写给人看的。小说的内容是人。小说写一个人、几个人、一群人、或成千成万人的性格和感情。他们的性格和感情从横面的环境中反映出来,从纵面的遭遇中反映出来,从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与关系中反映出来…… 有些小说写动物、神仙、鬼怪、妖魔,但也把他们当作人来写。—— 金庸《“金庸作品” 新序》

社会关系的问题#

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指出,费尔巴哈 “撇开历史的进程,孤立地观察宗教感情,并假定出一种抽象的 —— 孤立的—— 人类个体”。其实,我们也可以这样说,马克思撇开生命的进程,孤立地观察社会关系,并假定出一种抽象的 —— 孤立的 —— 人类社会。

智能,本就是对客观世界的摹写,智慧就像 “半瓶水的咣当声”,当我们试图抽象的时候,这种咣当声就开始了。我们都站在某一个层次试图反映人的本质,难以跳出我们所在的层次。如果站在生命的层次,并没有一个孤立的人类社会,甚至一个孤立的地球生命。如果回溯到人类智能半开的时代,人又如何将一切生命谱写到人类社会关系的乐谱上?不过如果从《个体主义》出发,一切都在个体之内,对个体主义生维,一切都在群体之内,倒也说得过去。但是切记,人的本质如果是社会关系的总和,那更要求我们尽可能跳出社会关系来看待这个世界,毕竟世界是客观的。一个人的世界可以存在,一群人的世界也可以,但这不是客观世界。

The Earth after the Fall of Man, 1690. Oil on canvas 64.5 x 82.5 cm. Inv. KMS1899. National Gallery of Denmark

小说同样来自于人类社会,同样是对社会关系的一种摹写与重构。金庸说,“小说是写人的”,小说人物 “从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与关系中反映出来”。他认为小说中牛鬼蛇神之类的动物,是把他们 “当作人来写”。换言之,小说写的还是人的社会关系而非动物与人的社会关系。

通过马克思与金庸,我们发现,他们似乎更重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在各自领域的重要性。其实生命关系并不反对这种认识,因为绝大多数情况,人都是在与人交往。而社会关系也属于生命关系。但我不禁发问,难道其他生命不能扮演人的角色?难道其他生命作为小说中的人物必须是 “当作人来写” 的?

生命关系的补全#

我很喜欢《老人与海》中老人和大鱼的对抗。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并不把鱼当作一个高智能的生物,也没有把 “它”“当作人来写”。在上文我们已经谈过,人所能看见的任何事情都是在个体之内的。也就是说,任何小说都会有一个讲述者,也即人。这是不可避免地。同样人类面对任何生命都可以用群体之内的关系来解决,这也是不可避免地。换位思考,一群野生的猴子当然可以认为猴子的本质是所有猴群关系的总和。即使人类给了自己一个香蕉,它们也会认为,如果自己不拿着,没有经历过自己的劳动,那么这个香蕉毫无意义。而能吃到香蕉则是自己劳动(拿与吃)的报酬。而猴王也可以抢夺猴子的香蕉,在他眼里,只要处理好猴群社会关系,世界他有。

我也曾经养过一条狗,很有灵性。虽然我可以决定它的生死,但奴隶主也可以决定我的生死。我们不能因为双方权力不平等就否认它与我建立的关系。有人可能会说这是人的共情,其实人与人之间能够互相理解,也是共情。世界是外观的,我们并不能也不需要探求他人的本质,就好比我购买商家一个鸡蛋,我并不能也不需要了解他的八代关系。我们与动物建立的关系简单而真实,比与人建立的关系更加牢固,这哪里是 “当作人来写”,又有哪个人能够代替动物在我们心中的价值?

Winslow Homer - The Gulf Stream - Metropolitan Museum of Art. 1899

更进一步,我们会认为三岁小孩是一个人,即使她现在的智能不是特别高,我们已经能和她建立一些关系。更何况那些智慧动物的智商更高。所以,真正因为我们种群实力对动物的碾压,智商对动物的碾压,我们才不把其当作主体。就像那些在穷山恶水,民风低劣,道德沦丧的村子里,往往会有人随意霸凌傻子。这是个体权力弱小的结果。

同理,这也是为什么很多科幻小说虚构外星人到来后,人类被圈养的原因。那些和我们权力不对等的生命,又有什么资格成为社会关系的主体?只是客体。客体又怎么可以成为社会关系?相反,如果存在一个可以与我对等的生命群体,那么他们或许也被称作人类了。

所以,如果抛弃对生命的偏见,同时扩大理论的适用范围,我们当然可以说,一切都是生命关系的总和。而看小说,不仅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而是看一切生命关系;写小说,也可以写一切生命关系。在这个世界上,真正令人雀跃的是生命。即使万物并非有灵,但有灵即可为万物。

生命关系的初探#

生命关系的内容当然包括社会关系的内容,但这并不是生命关系的视角。如果沿着老路,东施效颦没有意思。

Edvard Munch: The Sun 1911

在《生命的 定义》中,我简单介绍了一下我对生命的理解:“生存是生命的最高原则。”“生存原则最核心的就是积聚能量,降低熵值。” 这种对生存的无因性追求就是生存本能。“生存本能” 就像太阳,散发着无穷的光和热,支撑起生命的生存,我曾称其为 “欲核”。

生命关系的范围#

生命与生命之间,看上去并没有什么关系。我和某个地球上某个蚂蚁、某个城市的原住民、某个地外星系的外星生命之间又有什么关系呢?确实没有什么关系。或许有,但就像星光,即使那颗遥远的恒星再大,除了超新星爆发之外,它都远远不及太阳的光辉。

所以,生命关系必然是属于同一层级生命之间的关系。判断同一层级的标准在于该生命是否有个体 权力影响对方。就像我房间里的蚊子,虽然小,但是能让我很痛。又比如某位皇帝,运筹于帷帐之中,“决胜” 于千里之外。当然可以影响到整个人类的命运。不过这不完全代表他这个生命本身,而是某部分群体的意志。群体也可以拟制为生命。当然,更多的是我们的周围

New planet, Konstantin Yuon, Painting, 1921, 71×101 cm

从这个角度看,人的本质确实很社会关系,因为足够影响我们的生命,必须跟我们是同一层级的。而同一层级,最重要的就是人。所以,我们一般不谈生命关系。

我一直想过的是纯净的 生活。这种生活就是尽可能平衡各种社会关系,达到一种不被外物操控的状态。水平高的人,大隐隐于朝,能够驾驭各种关系;水平不高的,也能通过减少较强的关系来实现这一效果。

生命关系的层次#

生存是最大的宗教,生命关系也因此而展开。

猎食关系#

The Hippopotamus and Crocodile Hunt, Peter Paul Rubens, 1615–1616

生命从来都不是单独出现,而是扎堆出现。有的生命选择吸收太阳的能量,有的选择吃草,有的选择吃吃草的,有的喜欢吃食肉的…… 所有生命都散发着欲望的引力场,不择手段的吸收能量,这也就是生命之间最为基础的关系 —— 猎食关系。除了光合作用的植物,动物所吃的一切都曾是有生命的。谁猎食谁都不重要,只要你签订生存契约论,就陷入了黑森林之中。真可谓 “死亡如风,常伴吾身”。

共存关系#

但,生命并不需要一直进食。吃虽然必要,但不是并非生存之充要。因为除了饿死鬼,还有饱死鬼。并不是吃饱了就不会死,吃饱了也会死。所以在吃饱的情况下,生命们首要关注的是如何获得更久、更好。既然猎食这种你死我活的规则不被违反,那怎么说各生命之间也是共存关系。起码是井水不犯河水。

The Sleeping Gypsy, Henri Rousseau, 1897

参见:纯净的 生活

合作关系#

更深一层,则是合作关系,我们两个生命在一块,会更有利于我们生存。最深的是共生关系,同生但不共死。之所以会演变为同生共死,是因为两者的关系过于紧密,以至于无法分开,所以不得不死。

合作关系维持的困难#

不过不同生命种族之间,一般都是猎食关系,然后是共存关系。至于更高级的合作,太过于困难。除了极个别生命长期演化的结果,绝大多数生命只有拥有足够的智能,才能合作共生。话又说回来,如果不能合作共赢,共存关系是不稳定的,极易因为环境的变化、资源的匮乏演变为猎食关系。

Rioters in Dungarvan attempt to break into a bakery; the poor could not afford to buy what food was available. (The Pictorial Times, 1846).

群体的高级之处在于合作关系#

即使我们每天都能吃肉,也不会整日夸耀自己对其他生命宰杀的丰功伟绩。因为作为一个群体,合作共生利大于弊。过于宣扬真实的生命关系,会让群体解体,退化成人吃人的零和博弈。所以,在群体中,团结永远大于对抗。也只有群体能够发展出一种大规模的合作关系。这也是群体的高级之处,尤其是智能群体的高级之处,合作共生。因为智能,脱离猎食关系,即使有外星人来,也会以不平等的方式合作,当然是不大范围违反猎食关系的合作方式。

Abraham Teniers - Barbershop with monkeys and cats (1629–1670)

群体的衰亡是合作关系的退化#

所以,生命关系最低级的是猎食关系,最高级的是合作共生关系。前者可以发生在任何生命之间,而后者大多只发生在群体之内。所以,我曾在《末世之中|末世的轻松》写到:

个体的死亡是一件注定的事,而群体的衰亡,对于个体而言,或许是一种轻松。末世是相对的,人类认为的末世,或许是新种族的发迹之世。所以,末世不在于有多残破,只要不适应人类生存,就算末世。相对于个体,末世更多的是群体的末世。个体或许活得很好。

生命关系的魔力#

纵观本摊所有写过的内容,全部与生命有关。无论是群体还是个体,生存还是死亡,正义还是邪恶,屠夫还是宰杀,村庄还是文明…… 就连我的终极理想,也是建构一个世界,生命的世界,而非无生命的世界。

我不禁遐想,为什么生命关系有如此魔力,能够让我始终魂牵梦绕?是我喜欢猎杀别的生命或者是被别的生命猎杀?还是我享受与其他生命若即若离、井水不犯河水的纯净状态?抑或是我喜欢与其他生命合作,共同创造价值?

毫无疑问,我讨厌黑暗村庄,那是一种残酷的猎食关系。我珍惜合作关系,尽管已是陌路人,但毕竟曾经共生。我安于共存关系,不谋求在猎杀中,加官晋爵,只想偏安一隅,苟且偷生。

尽管我喜欢共存关系,但我实在不能说这就是生命关系的魔力。

Asgårdsreien The Wild Hunt of Odin(1872) by Peter Nicolai Arbo

但我相信生命是一种变数,正如我在 “正道—— 神道生,魔道灭” 中所讨论的那样。

生命关系并不是死去的关系,他是活着的关系。合作共生,固然极好,但 “我常以为是众生渡化了佛祖”。在猎杀与共生之间,我们一直注视着这一切,选择我们想要出现的东西。无论悲剧还是喜剧,我们都表现出一种对生命真谛的信仰与追求。这种强烈的求生欲,对生存可能的无限探索,本就是生命的意义。

这种对生存的无因性追求就是生存本能。“生存本能” 就像太阳,散发着无穷的光和热,支撑起生命的生存,我曾称其为 “欲核”。

所以,有趣的是我们探究生命关系的魔力,然后又回到了生命的意义。纠因,人是向往美好的,悲剧所以美好

生命关系小结#

本篇的核心在于生命关系的层次,尤其是合作关系与群体。

有几个简单的推论,想要分享。

不合作就会走向猎食#

这时候的猎食并不是狭义的食物关系,而是利益的零和博弈。特指一种社会氛围。就像我曾在黑暗 村庄中提到,“你的坏事就是别人的好事,在这种互害的社会中,既然大家都看不见远方的希望,不如坠入深渊,互相诅咒。”

群体如逆水行舟,不能共生合作,就会弱肉强食。因为群体合作的脚手架,也会成为群体毁灭的破城锤。

"Mad Meg" (Dutch: Dulle Griet). 1563. Oil-on-panel. 115×161 cm Museum Mayer van den Bergh (Antwerp, Belgium)

就像南京彭宇案,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既然如此,这样的群体还有什么理由继续维持?群体中没有绝对的强者,也没有绝对的弱者,因为人都是可替代的。当越来越多的人发现为群体添砖加瓦只是为他人做嫁衣裳,他们会怎么办?

“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

并不是说,底层会举大计,只是他们会选择掀桌子,互相伤害的一种方法,俗称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但经历过死亡之后,人与人的关系趋于合作,一个新的群体关系也就再次诞生了。

如何建立合作共生关系?#

维持良好群体关系的根基就在于合作。维持良好人际关系的基础也在于合作。而这一切的根基都在于流动,释放善意。

本摊崇尚个体主义,追求纯净的生活,是一种闭关锁国的状态。何者?因为我所要做的事情是一个人的事情,不需要合作。与世无争,所以无人指责。

如果想要获得群体的利益,就需要尽可能的与他人合作,像一个开屏的孔雀,不厌其烦的展示自己。而这种展示,必须让别人获得利益。就如同溜须拍马,这是人际关系很好的润滑剂,可是很多人拍不好,利益的获得并非单方面的谄媚,而是真实的让对方获得利益,这是个技术活。溜须拍马并没有什么不好,坏的是,有些借助溜须拍马破坏了法治,损害了群体的利益。

Jan Theodor de Bry after Pieter Bruegel the Elder, The Man with the Moneybag and His Flatterers, NGA 47612

但合作共生,满足他人的利益简单,满足自己的利益难。我卖凉皮,我要是免费送给别人,自己会亏死;但是凉皮快要坏了,自己吃不如将它送给顾客,让别人得利。只要我不赔钱,我们永远合作共生,关系亲密。

“溜须拍马” 不但是个技术活,还是个哲学问题 —— 我想不想拍他的马屁,我拍他马屁获得的东西是不是我想要的?

所以,本摊发帖第一原则是要满足自身想法的自由表达,第二原则是如何让订阅者满意。前者永远优于后者。

但,观念决定利益,拍马屁的独立价值或许是舔狗的哲学基点。

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远离#

生命关系的范围,描述了强生命关系与弱生命关系,前者往往会让人如提线木偶般上下起舞,后者则是一种更加平和的关系。

离开,是最有效的生存方式。如果你在国内不开心,你可以去无人居住的地方,去不让你感到烦恼的地方,去可以让人与人之间互相合作的地方。

Woodcut of Kraków from the Nuremberg Chronicle, 1493

任何生命想要互相作用都需要一定的空间、时间,如果我们在正确的时间、地点,就能获得我们想要的生活。

如果你在火星,地球就是受到光粒袭击,也与你无关。

合作共生要求敬畏生命#

人确实有凌驾于地球之上所有生命的能力。人也确实可以抛掉所有善意的伪装,更加赤裸裸的享受生命遗骸的盛宴。既然生命是弱肉强势,为什么我不能做的更放肆一些?为什么我不可以随意的虐杀生命?为什么会有人去在意生命的死活?

August Friedrich Albrecht Schenck - Anguish - 1878

一切都是因为合作共生关系。生命不仅仅是一场力量大小的角斗场,还有更为强大的合作共生。生命之所以被屠戮,是出于另一生命的生存所需。为生存所需你死我活,天经地义。合作共生也是为了创造更大的利益,也是为了生存得更好。但是无意义的杀戮是一种反常状态。这种无意义杀戮不仅会影响合作的信任基础,也会影响共存与猎食关系。属于生命公敌。

这种解释同样是一种功利解释,流于外观,可谓得客观主义的精髓。

此为生命关系,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深夜完成,献给曾经与我合作共生的所有生命们。今世不能陪诸君走过,人生若只如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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